信息安全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变更与简析
2021年7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起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据2020年4月13日12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仅过去15个月,这也是对7月2日开始对以滴滴为首的6月份美国上市企业集中发起网络安全审查的后续立法方面的动作和策略,核心仍在于原来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对此系列事件管辖覆盖的部分欠缺。我们从本次修改的内容做下分析和简述: 新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了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变更:征求意见稿相对于原办法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新征求意见稿:第二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下简称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数据处理者(以下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变更:相对于原办法增加了“数据处理者(以下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 简析:这两条变更是对2021年6月10日通过,2021年9月1日生效的《数据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数